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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泰:国企"管资本"缺乏明确思路

2016年10月16日 18:5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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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管资本为主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应逐步资本化、证券化,另一种则认为管企业的体制和机制不变且不断强化,理解不同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资料图:陈清泰。 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晓霞)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诸多改革中,国企改革进展缓慢已经成为各界共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陈清泰10月15日在“野三坡中国经济论坛”上表示,国企深层次体制问题的解决,最终要靠企业制度。但目前发布的文件中,管企业的部分很充实,向管资本转型的部分缺乏明确的思路,措施也很薄弱。

  陈清泰表示,中国在1993年颁布了《公司法》,主张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自我治理。但目前顶层国企仍受企业法调节,而企业法的立意就是政企不分,主张政府管企业,国企转制就是由企业法规范转向由公司法调节,政府要摆脱“管企业”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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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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