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新《预算法》实施第一年,地方政府发债仍然不规范。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6月2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上表示,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
审计署重点审计了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地方债情况。至2015年底,11个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202亿元,或有债务余额10 970亿元。
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4个省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