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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法律问责对落实预算法更重要

2014年11月19日 19:06 来源于 财新网
新《预算法》一个很重要特点是,把预算从政府手中的分钱工具变为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制度安排。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除了“免职”这种行政问责,法律问责可能更加重要

  【财新网】(记者 邢昀)今年8月底修订的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开始施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称,这次《预算法》修订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把预算从政府手中的分钱工具变为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制度安排。

  在11月19日举行的“2014凤凰财经峰会”上,刘尚希表示,在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过程中,应该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除了行政问责,法律问责更加重要。

  刘尚希认为,新《预算法》通过后,实际上就是要严格约束“政府这只手”,让“政府这只手”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不是随意去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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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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