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是财税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推行“全面营改增”还是“有限营改增”,将导致地方税主体税种可以有不同的选择。
在3月28日的“深化税制体制改革高层研讨会”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CCIEE)财税体制改革课题组发布名为《深化改革、构建公平正义现代财税体制》的研究报告,对如何改革、完善各大类地方税种,提出初步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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