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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地方自查债务数据

2015年02月12日 16:44 来源于 财新网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将不应由政府偿还的企事业单位债务调为政府债务、将以后年度拟举借的债务列为存量债务、多报合同金额、重复统计等情况;3月8日前上报财政部

  【财新网】(记者 邢昀)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按计划应于今年1月5日上报结果,如今已过去一月有余,并未公布结果。财新记者获悉,财政部近日发文称有一些地方存在债务数据错报、虚报等问题,要求各地对初步清理甄别结果组织开展自查,2015年3月8日前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上报财政部。

  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文)的举措,债务总量锁定后只能减不能增。1月5日上报结果截止日期前后,即有消息称地方上报数据时倾向做大债务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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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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