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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房地产营改增或三季度实施

2015年02月04日 18:53 来源于 财新网
土地成本可能不予抵扣,原材料、劳务费等可能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或发票抵扣有限,加之成本与收入周期背离,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可能大幅增加

  【财新网】(记者 邢昀)2015年是营改增的收官之年,目前还有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尚未纳入。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表示,由于房地产业与建筑业高度相关,这两个行业可能同时营改增,“政策可能在3月出台,具体实施时间可能在三季度。”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曾明确,建筑业适用11%税率。在2月4日普华永道 “房地产营改增研讨会”上,胡根荣表示,由于两行业关联性强,房地产业最终税率应该也是11%。考虑到目前房地产业处于困境,营改增相关政策制定时,应考虑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需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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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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