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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自贸区将执行统一负面清单

2014年12月12日 22:28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自贸区
三个新设自贸区都是FTZ(Free Trade Zone)形式,面向全球开放,统一执行与上海自贸区一样的负面清单;三项涉外资法律将在自贸区范围内暂停实施
2013年09月29日,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仪式在外高桥举行。自贸试验区“一口受理”办事大厅投入使用。 文音/CFP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上海自贸区试验培育出的种子,播撒在了广东、福建和天津三片土地上。据财新记者了解,三个新设自贸区都是FTZ(Free Trade Zone)的形式,将统一执行与上海自贸区一样的负面清单。此外,三项涉外资法律将在自贸区范围内暂停实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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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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