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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民:不能狭义理解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推广

2014年04月11日 12:00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自贸区
他说,上海自贸区率先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这与现行法律直接冲撞。为此,国家暂停了这三部法律在自贸区实施,扫清自贸区在法律上的障碍。如果自贸区所做的,全国都完全可复制可推广的话,这就不是自贸区了

  【财新网】(记者 周群)上海政协副主席周汉民4月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狭义的理解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是机制、体制和法治。

  “自贸区不能自行其是,它的整个发展需要顶层设计”。周汉民表示,上海自贸区不是上海自己,而是国家的,因此上海自贸区的开放,就必须要有国家重要政策的厘定。

  周汉民以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政策为例,他认为,金融方面先是在2013年9月底提出了相关开放的几项举措,这已是中央和地方高度协商的产物,但更强而有力的支持仍然来自于中央。因此,去年12月央行公布了支持自贸区三十条,“一行带头,三会紧紧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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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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