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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分设国税和地税体制不变

2013年11月19日 09:50 来源于 财新网
结合政府间收入划分调整,保持国税与地税两套征管体系,打破二者间税收征管交叉模糊的不规范格局,进一步厘清两套税务征管体系责权

  【财新网】(记者 邢昀)“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这一表述,对近年来合并国税、地税的建议予以明确回应。显然,中央、地方分设国税地税的体制不会改变。但是,要对现行体制进行完善。

  1993年分税制改革,决定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系统。至今已运行20年,其间积累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回避,比如,部分地方收入由国税局代征,国税局征税工作不到位,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共享税由国税征管,但征收任务又与地方挂钩。纳税人要跑两个局,两个局检查,重复劳动,征纳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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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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