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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受阻于政府部门潜规则

2013年09月11日 11:16 来源于 财新网
在一些部门细则中,大都只提民间资本参股投资,或与国企合作投资,政策力度上比以往明显退步;对民营资本独立设立村镇银行等,有关部门规章相互打架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江玲玲)政府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不断出新,为何落实不了、执行不畅,时时沦为“空炮”?民营经济界人士反映,较多部门中存在着不让民间资本进入的潜规则,一些政策本身就自相矛盾,甚至存在明显倒退现象。

  上周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国工商联所作的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汇报,评估结果反映出政策措施在许多方面落实还不到位。

  政策自相矛盾或倒退,在垄断行业及重点领域最为突出。2005年国务院出台“非公经济36条”提到: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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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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