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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可先发执照后办证

2013年03月12日 12:12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称,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财新网】(实习记者 姜超)中国政府提出将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谈到国务院机构改革时,提到上述信息。

  根据之前的工商登记制度,创办公司需要先到主管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先证后照”。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不可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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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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