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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个人未来须工商登记

2010年06月29日 20:30 来源于 财新网
商务部表示,争取“十二五”期末该项交易额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
  【财新网】(记者 王晶 29日发自北京)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称,未来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需要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逐步对网络销售个人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这一通知还表示,要从培养网络市场主体等方面促进规范网络购物发展,争取“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地区达到10%左右。

  近年来,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呈现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规模快速增长态势。根据艾瑞咨询的调查,2010年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同比增长119.4%,单季度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2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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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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