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温州市长:地方金融监管合法化障碍待除

2013年02月28日 17:31 来源于 财新网
民资参与设立金融机构遭遇“玻璃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税收优惠等也待法律突破;温州正承担着金融综合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和行政体制改革等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中国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将满一年之际,该市市长表示,温州“金改”已经开了一个很好的头,但地方金融监管合法化、民资参与设立金融机构遭遇“玻璃门”,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税收优惠等问题,还有不少法律政策障碍,正待突破。

  2月28日,财新传媒《中国改革》杂志和温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举办的“中国改革(温州)论坛”召开。温州市市长陈金彪在此做主旨发言时表示,承担着多个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的温州,立志继续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他重点介绍该市正在推进的四方面改革:金融综合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和行政体制改革。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中改温州论坛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金冰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