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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要研究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

2013年01月15日 21:42 来源于 财新网
温家宝表示,中长期而言,要认真研究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同时要研究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增强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谈到优化税制时表示,近期要切实抓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工作;中长期而言,有两项重大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一项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另一项是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增强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温家宝当日在财政部调研时作上述表态。

  他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要坚持立足发展,进一步提升财政宏观调控水平;坚持民生优先,逐步构建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的财税体制;坚持科学管理,把依法理财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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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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