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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抬头之势

2012年12月31日 14:52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出通知,严禁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以回购等方式举债政府债务,不得将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须制止

  【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 杨娜)鉴于近期一些地方政府向公众集资用于建设公益性项目等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财政部等四部委近日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制止此类行为。

  据财政部官网12月31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央行及中国银监会的通知于12月24日下达各地。被通知列出的行为包括,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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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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