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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铿:财税体制可体现强中央弱地方

2012年12月15日 21:35 来源于 财新网
转移支付必须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按照一个系数转移地方,且进入地方预算,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财新网】(记者 邢昀)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12月14日在一论坛上提出,在当前发展水平下,考虑到地区差异,财税体制可以强中央、弱地方。

  他在谈到当前财税体制时指出,因为中国地区发展差异十分大,中央财政(一部分)是转移到有待发展的地方,如果没有足够的中央财力,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就不能实现。“我是希望强中央、弱地方。”他就此强调。

  他举例称,东西德合并后,东德经济发展水平非常落后,德国中央财政中近80%的部分向东德转移,促进东德的发展。尽管西德老百姓曾经不满,但是从未来整个国家的发展来看,这个举措是合理的。“中国现在发展差异很大,如果削弱中央财政,富裕地区财政收入更多,发展会相当不平衡。”他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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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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