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远岸)12月5日,中国在日内瓦第四次递交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提案清单。中国欧盟商会表示,尽管最新提案较以往有进一步改善,如相应门槛有所降低,并囊括了三个新省份,但此份修改后的《政府采购协议》清单在其覆盖范围上依旧令人失望。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中国的《政府采购法》中对政府采购的定义并不包含大量由国有企业开展的公共采购项目,而在实际运作中,约占88%的中国公共采购市场是由《招标投标法》涵盖的。此份新修订的清单坚持以此种区分为前提,未能客观反映中国公共采购市场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