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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未使用部分将再分配

2012年08月21日 15:49 来源于 财新网
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分配下一年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金冰)国家发改委官网8月21日发布公告称,将对201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

  公告称,持有今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所持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商务厅(外经贸厅)。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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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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