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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单项支持额度下调

2012年06月14日 11:09 来源于 财新网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较修订前的额度上限减少了100万;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也从原规定的300万元减少至200万元
2011年10月8日,江苏南通,金融超市“开门营业”,银行、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和中小企业经营者在“金融超市”现场对接。 许丛军/CFP

  【财新网】(记者 邢昀)在中央财政增加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总规模后,主管部门调低了单一项目的支持额度上限。此举有望使更多小型微型企业获得财政支持。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较修订前的额度上限减少100万,单项贷款贴息额度也从原规定的300万元减少至200万元。

  管理办法新增了一项: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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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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