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 财新记者获悉,6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二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预算法去年首次修订的重点是,将游离于预算法之外的政府收支尽可能纳入预算,对预算公开和透明提出法定要求,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明确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权限,提升人大的审查监督以及对预算违法违规的问责等。
现行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在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次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去年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当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国务院提请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