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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将二审 人大审查预算权难有提升

2012年06月06日 13:02 来源于 财新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透露,此次没有考虑就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建议预算法应明确规定人大修正预算的程序和表决程序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 财新记者获悉,6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二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预算法去年首次修订的重点是,将游离于预算法之外的政府收支尽可能纳入预算,对预算公开和透明提出法定要求,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明确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权限,提升人大的审查监督以及对预算违法违规的问责等。

   现行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在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次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去年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当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国务院提请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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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报道详见【专题】预算法再审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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