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财政部限定地方社保基金结余投资定存及国债

2012年03月26日 14:51 来源于 财新网
要求进一步精简社保专户数量,省、市级专户2012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五个
2006年9月28日,一位老人在上海工商银行南市支行领取首笔养老金。 CFP

  【财新网】(记者 邢昀)财政部提出,除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外,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地方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运作机制,在确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财政部在近日发出的通知中提出,地方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可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家债券的基金结余数量和期限的建议;财政国库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具体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实施。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