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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对年末征收“过头税”敲警钟

2013年12月12日 09:38
提出防止简单地以税收收入数字论英雄;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

  据中国政府网12月11日消息,临近年底,一些地方由于财政收入任务吃紧,收“过头税”的问题可能又会冒出,国家税务总局为此再敲警钟。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本月初的局长办公会上提出,坚决防止部分基层单位在年底收入任务压力大的情况下突击收税、寅吃卯粮等现象。在11月20日召开的税务系统部署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视频会议上,王军曾强调,要坚持依法征税,不断提高收入增长质量,避免出现年底突击收税等问题。

  国税总局近日公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时透露,总局敞开大门听意见,根据纳税人和社会舆论的反映,针对一些地方特别是财政较困难的地区可能存在收“过头税”的情况,通过组织专门力量调查以及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收“过头税”的问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依法治税原则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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