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在原来由多个司局处室和部属单位承担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后,财政部成立专门的债务管理司,整合强化相关职能。
11月3日,财政部官网更新机构调整信息,新设立债务管理司,李大伟任司长,曲富国、赵则永任副司长,下设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六个处。政策研究室未再出现在机构设置中。
债务管理司的主要职能是,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拟订基本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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