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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对华投资迎税收利好 利润用于再投资五年以上可抵税

文|财新 程思炜
2025年07月01日 19:31
外国投资者在收回投资时不满五年的,不能享受此次税收抵免政策;被投资企业从事产业应在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内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鼓励外商对华投资的又一税收利好政策出台。外国企业从中国境内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如符合政策条件,可享受税收抵免。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

  多名税务业界人士对财新表示,这是鼓励外国投资者加大在中国投资的新政策,跨国企业从中国子公司取得利润用于在中国直接投资,符合条件应可享受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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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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