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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推动城市更新 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保障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文|财新 范浅蝉
2025年05月16日 14:38
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更新项目施工现场。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中办、国办近日发布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性文件,提出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15日公开《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行动的主要目标: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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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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