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在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工作指引,要求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
国家发改委1月7日下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既有与《意见》的衔接,也根据近年来市场关注的新问题作出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