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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抓紧明确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细则

文|财新 程思炜
2024年10月17日 14:54
专项债用于土储,要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前提是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
2024年10月17日,杭州一在建楼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新一轮支持房地产止跌回稳的政策举措出炉,包括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财政部10月17日表示,将抓紧明确政策的细则和要求,推动政策尽快落地。

  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在当日国新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介绍,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内容和地块范围,及时安排债券发行和支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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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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