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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在3月公开征求意见后,国家发改委7月23日正式发文,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根据《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发改委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通知》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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