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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启动政府采购三年行动 重点整治差别歧视条款等四类行为

文|财新 程思炜
2024年07月05日 18:40
针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专项整治;各地健全中小企业“政采贷”机制,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等产品实施优先或强制采购
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发展试点,适时将碳足迹管理有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着力解决,持续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建设法规体系,并助力中小企业“政采贷”等促进产业发展。

  国办近日发布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下称《行动方案》),明确上述要求。

  为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行动方案》要求财政部牵头组织,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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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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