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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拟设民间投资引导专项 支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

文|财新 范浅蝉
2024年02月20日 19:58
按照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资料图:北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国家发改委拟针对民间投资工作成效明显地区,设立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具有公益属性的经营性项目,原则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形成的国有产权或股权由有关地方持有。

  国家发改委2月19日公布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自2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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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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