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自2018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初步建立以来,已走过第一个五年。十四届人大常委会7月27日发布2023—2027年五年规划,确定各年审议报告的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报告口径,研究将人民银行资产等纳入报告范围,明确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储备土地等特定国资的类别归属等。
人大常委会称,2017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实现了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和实施国资报告制度的全覆盖,圆满完成了第一个五年周期报告和监督工作,初步摸清了全口径国有资产家底,实现了人大对国资管理监督的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