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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2023年立法计划 税收征管法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文|财新 程思炜
2023年06月07日 19:32
2015年初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涉及的增加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规定、取消“先缴税后复议”规定、加强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等内容,尚未体现在现行税收征管法中,未来或仍是焦点
国务院办公厅6月6日公布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将关税法草案等17件法律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等列为“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这意味着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或加速推进。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2015年作出小修后,时隔八年税收征管法有望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办公厅6月6日公布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将关税法草案等17件法律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等列为“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这意味着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或加速推进。

  作为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的法律,现行税收征管法于1992年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5年、2001年先后做了小修和大修。2008年后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几经波折,一度确定了以小修换进度的思路,2013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将起草的税收征管法修订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当年6月国务院原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此后,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收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思路由小修上升为大修,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重新起草修正案。2015年1月5日—2月3日,国务院原法制办就修改完善后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不过,当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税收征管法修正的决定,只是简化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大修内容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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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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