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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明确 缴费投资环节免税、领取时税负降至3%

文|财新 程思炜
2022年09月28日 15:29
沿用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递延纳税模式,领取养老金时的实际税负从试点期的7.5%降至3%,政策追溯至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资料图:江苏省淮安市,在小区休闲的老人。9月2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2022年1月1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作为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正逐步建立,相关产品已在酝酿和预热中,同时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即缴费和投资收益环节暂免征税,到领取环节征税、实际税负为3%,与现行个税最低档税率相同。

  9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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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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