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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

2017年08月30日 16:16
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要同步等额降低

  【财新网】据中国发改委网站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通知明确,国家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将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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