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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代兑机构外币兑换事前准入许可被取消

2016年05月26日 20:14 来源于 财新网
外币代兑机构外汇兑换每年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自助兑换机每人每天不得超过等值5000元人民币

  【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为进一步满足跨境交往中个人货币兑换的正常需要,国家外管局继续完善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管理机制。

  5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提出,外币代兑机构是指与具有对私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其分支行签订协议,经银行授权办理外币与人民币之间兑换业务的境内机构。

  自助兑换机是指办理外币与人民币之间兑换业务的自助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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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雨谦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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