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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财政存量 国资委等九部门未交回

2015年07月30日 16:48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政部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中央财政应收回119个中央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统筹用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急需领域
2006年12月17日,广东广州,财政部门。 张茂/CFP

  【财新网】(记者 邢昀)财政存量盘活情况,财政部终于给出了具体信息。财政部网站7月29日发文,点名通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资委、科技部、环保部等九个中央部门未按规定交回财政存量资金,涉及资金总共22.5亿元。

  在这份《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的通报》中,财政部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中央财政应收回119个中央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统筹用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急需领域。地方各级政府应收回同级各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2438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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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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