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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将实行备案制

2015年06月15日 14:18 来源于 财新网
除“两关系三涉及”的项目需核准,其他一律不再审批,实行备案制;项目备案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财新网】(记者 黄文辉)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行为,发改委日前起草了《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明确除“两关系三涉及”的项目需核准,其他一律不再审批,实行备案制。

  条例明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按规定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实行备案制。

  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向项目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申请,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条例明确,备案申请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名称和建设地点、规模、内容;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意向;项目的产业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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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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