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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2013年08月12日 13:06 来源于 财新网
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

  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3〕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稳定就业、鼓励创业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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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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