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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细则出台 京籍单身禁购第二套房

2013年03月30日 20:30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提出,逐步将商品住房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展会上房产商打出的限购广告。严大明/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胡宁)3月30日,北京市政府出台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细则,规定自3月31日起,北京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市内未拥有住房的,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市内向其出售住房。

  北京市表示,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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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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