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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资源税将至少提高10倍

2011年03月24日 16:12 来源于 财新网
继续从量征收,轻稀土提高至60元/吨,中重稀土提高至30元/吨。远高于现行0.40元-3.00元/吨的税额标准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财政部主管报纸3月23日报道了此项政策调整消息。

  调整后,轻稀土(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的税额标准为60元/吨;中重稀土(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的税额标准为30元/吨。

  目前,对稀土原矿征收资源税,依据资源税暂行条例中的“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征收,税额标准为0.40元-3.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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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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