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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企业被取消优惠电价

2010年05月13日 21:51 来源于 财新网
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并提高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
  【财新网】(记者 汪苏 13日发自北京)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

  《通知》是因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政策而发。今年一季度,GDP单位能耗出现回升,令实现“十一五”计划节能减排目标压力加大。金融危机以来,部分省(区、市)对本地区高耗能企业实行了不同幅度、不同方式的优惠电价,抑制了价格杠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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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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