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应对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是近年来二十国集团(G20)国际税改的重要内容之一。BEPS多边公约将于9月1日对中国生效,适用于中国与47个国家的税收双边协定,这意味着后续或在税收协定修订中落实更多反避税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告称,中国于5月25日向《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下称《公约》)保存人,即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交存了核准书。根据《公约》有关规定,《公约》将于9月1日对中国生效。截至6月30日,根据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完成《公约》生效程序的情况,《公约》将适用于中国已签署的47个税收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