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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集中调整部分专项债资金用途 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文|财新 程思炜
2022年07月29日 17:24
将资金从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调配至进度较快、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部分项目因建设进度较慢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无法在8月底前完成支出
山东济南,市民在一银行网点柜台购买山东政府债券。截至6月末,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额限额3.65万亿元中,各地已发行3.41万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的额度基本发行完毕。图:张勇/中新社

  【财新网】为加快地方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落实新增专项债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7月以来海南、浙江、深圳、哈尔滨等多地调整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用途。

  海南省、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及其下辖光明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近期公布了部分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其中海南调整范围较大,共对2020年—2022年三年间发行的数十支专项债作出调整;浙江省只调整了2022年发行的专项债用途。

  对于为何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海南、浙江均表示,多个项目是因为建设进度较慢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无法在8月底前完成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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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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