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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再健全 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影响

文|财新 范浅蝉
2021年11月17日 16:26
保障对象略有扩围,CPI同比涨幅达到3.5%或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即启动,按月测算、发放临时补贴,执行情况将纳入相关部门工作绩效评价
在保障对象上,除了此前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也被纳入其中。图为武义县志愿者和南部山区新宅镇干部,踏雪步行给83岁的低保户廖舍妺送去大米等食品及御寒棉被。图/IC PHOTO

  【财新网】时隔五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下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迎来第三次调整。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六部委下发通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适当扩围,以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并提出要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常态化调整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衔接,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建立于2011年,是在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基础上,额外发放的一项补贴。这一机制曾在2014年、2016年经历过两次调整。此次调整延续了2016年以来的启动条件、层级和联动方式,保障对象略有扩围,相关事项更加明确、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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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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