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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台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罚没收入不作为预算指标下达

2020年12月31日 16: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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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物品通常由执法机关依规公开拍卖;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等限制流通的罚没物品,应交由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变卖;罚没收入通常按执法机关的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国库,执法机关经费预算安排不得与罚没收入挂钩
财政部12月30日公开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对罚没财物的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做出规定。罚没财物的形式包括现金、有价票证、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等。图/IC photo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财政部近日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政府预算收入中罚没收入预算为预测性指标,不作为收入任务指标下达。

  财政部12月30日公开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罚没财物的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作出规定。罚没财物的形式包括现金、有价票证、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等。

  办法规定,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设置政府公物仓对罚没物品实行集中管理;未设置政府公物仓的,由执法机关对罚没物品进行管理。执法机关、政府公务仓应当建立来源去向明确、管理全程可控、全面接受监督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与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等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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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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