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财政部近日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政府预算收入中罚没收入预算为预测性指标,不作为收入任务指标下达。
财政部12月30日公开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罚没财物的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作出规定。罚没财物的形式包括现金、有价票证、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等。
办法规定,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设置政府公物仓对罚没物品实行集中管理;未设置政府公物仓的,由执法机关对罚没物品进行管理。执法机关、政府公务仓应当建立来源去向明确、管理全程可控、全面接受监督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与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等平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