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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实施后买房税负要增加?并没有,原有优惠继续执行

2020年08月12日 19: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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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将居民住房需求保障等情形的优惠政策制定权授予了国务院,现行优惠政策未废止,可继续执行;取消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不符合“适当降低房地产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的改革方向
契税法于8月11日经审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契税税率范围为3%-5%,被部分人士解读为此前1%、1.5%契税税率被取消,个人购房的税负将增加。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契税法于8月11日经审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契税税率范围为3%-5%,被部分人士解读为此前1%、1.5%契税税率被取消,个人购房的税负将增加。事实是这样吗?

  实际上,契税法确定的基本税率与1997年起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一致,并未作出调整。所谓购房1%、1.5%契税税率,实际上是财税部门等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2016年2月印发的文件,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这一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未明确执行到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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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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