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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国债特在哪里?不计入赤字 要与资产相对应

2020年04月03日 16:5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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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国债不能用于投资、消费、补助等一次性支出,而是要对应具有较高的变现能力和经营性的资产;补充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资本金,成立国家级基金投资有现金流的产业性基础设施,都是可能的方式
鉴于对特别国债用途的看法不同,市场机构对其规模的预测差距较大,从5000亿元到2万亿-4万亿元不等,多数预测集中在1万亿元以上。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程思炜)3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财政政策三箭齐发: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和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时隔13年重出江湖的特别国债,特在哪里,将用在何处?

  历史上,在普通国债之外,中国还发行过其他国债,比如1989年-1991年间用于平衡预算的特种国债、1998年-2004年间发行的用于扩大基建投资的长期建设国债,以及1997年补充四大行资本金和2007年成立中投公司而发行的两次特别国债。其中,前二者纳入赤字口径,而后二者并未纳入赤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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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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