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 拟加强问责机制

2019年10月09日 14:39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新增失职追责、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统计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等内容
10月8日,国家统计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相比,征求意见稿在问责方面明显加强。图为四川省南充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向市民宣传《统计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娱)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10月8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相比,征求意见稿在问责方面明显加强。

  征求意见稿新增第五条提出,统计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拒绝、抵制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翔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