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央地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持续推进。继医疗卫生、科技领域后,教育领域的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得以明确。在义务教育和学生资助等重点方面,中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有所加强。
国务院办公厅6月3日公开的《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教育领域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等三大类,均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按具体事项细化支出责任。
对义务教育来说,涉及学校日常运转、校舍安全、学生学习生活等为经常类事项,所需经费由按此前的分地区标准调整为按国家基础标准,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分担,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安排;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例如教师培训专项工作补助,所需经费则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统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