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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扩围 覆盖所有地方政府

2019年05月21日 19:4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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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中央部门编制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需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山西、黑龙江等12个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还需编制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财政部近日明确,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扩大至40个中央部门与全国36个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财政部近日明确,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扩大至40个中央部门与全国36个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

  财政部通知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证监会等40个中央部门应编制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36个试点地区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组织编制2018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此外,山西、黑龙江、上海、浙江、重庆、广东、海南、北京、安徽、青岛、宁波、深圳等12个省份及计划单列市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还要合并本级政府及所辖下级政府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形成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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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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